我想咨询一下,雇主责任保险是什么?如果我为员工购买了这些保险,是不是一旦发生意外,赔偿义务就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了?如果发生了意外,我应该如何主张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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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在处理雇主责任保险索赔时,保险人首先需要确立受害人与致害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根据国际上流行的做法,确定雇佣关系的标准包括:一是雇主具有选择受雇人的权力;
二是由雇主支付工资或其他报酬;
三是雇主掌握工作方法的控制权;
四是雇主具有中止或解雇受雇人的权力。
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通常是以每一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其发生雇主责任保险时的保险赔偿额度,每一雇员只适用于自己的赔偿额度。
在一些国家的雇主责任保险界,保险人对雇员的死亡赔偿额度与永久完全残废赔偿额度是有区别的,后者往往比前者的标准要高。
但对于部分残废或一般性伤害,则严格按照事先规定的赔偿额度表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额=该雇员的赔偿限额×适用的赔偿额度比例。
如果保险责任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在赔偿时仍然适用权益转让原则,即在赔偿后可以代位追偿。
即如果造成意外归责于公司,那么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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