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办理保险需要的材料问题。如果我一次带去的材料没有带全怎么办。我上次去保险公司,事先我没了解需要什么,就想着去了再看。结果对方很忙,就让我放那里,回头联系我。我想知道要是材料不齐全,会不会通知我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保险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保险理赔。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问题,可以直接来电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