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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重要吗,如果不签订保险合同有何危害?

咨询时间:2013-03-03
免费咨询保险理赔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保险合同重要吗,我如果办理保险,是不是一定要签保险合同呢?我今天去一家保险公司,打算办保险,对方跟我说可以不签合同,到时候有他们开的证明就行了。请问这合理吗?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公民、法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协议。

根据此协议来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应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约定的人身保险事件如被指定的人死亡、伤残、疾病出现时,或期限届满如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关系重大,只有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后,才能实现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定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即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二是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生效。

但是在中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争议颇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内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构成二者的要件问题多与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实务中往往因立法的技术问题而使标准难于统一,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

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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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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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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