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  贩卖毒品  >  贩卖毒品  >  运输毒品罪的犯罪主体,运输毒品罪怎样处罚?

运输毒品罪的犯罪主体,运输毒品罪怎样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621人  作者: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运输毒品罪的犯罪主体

运输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运输毒品罪怎样处罚

对于运输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组织、指使、雇佣他人运输毒品的主犯或者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以及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毒品犯罪、以运输毒品为业、多次运输毒品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按照刑法、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实际掌握的数量标准,从严惩处,依法应判处死刑的必须坚决判处死刑。

部分涉案人员系受指使、雇佣的贫民、边民或者无业人员,只是为了赚取少量运费而为他人运输毒品,他们不是毒品的所有者、买家或者卖家,与幕后的组织、指使、雇佣者相比,在整个毒品犯罪环节中处于从属、辅助和被支配地位,所起作用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小。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中的这部分人员,在量刑标准的把握上,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和前述具有严重情节的运输毒品犯罪分子有所区别,不应单纯以涉案毒品数量的大小决定刑罚适用的轻重。

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属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又系初犯、偶犯的,可以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也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不能证明被告人系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的,可以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

涉嫌为贩卖而自行运输毒品,由于认定贩卖毒品的证据不足,因而认定为运输毒品罪的,不同于单纯的受指使为他人运输毒品行为,其量刑标准应当与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有所区别。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服务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汤建彬律师
汤建彬律师北京知名毒品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毒品辩护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汤建彬律师成功办理过多起毒品辩护案件,是毒品辩护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贩卖毒品相关合同

法邦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贩卖毒品罪辩护,贩卖毒品无罪辩护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