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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什么,商品房抵押后能否出售?

此文章帮助了323人  作者:大庆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什么

1、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此外,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2、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的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3、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二、商品房抵押后能否出售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继续清偿。

商品房的买卖与一般商品的买卖不太相同,它涉及的主体多、内容复杂,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着很多欺诈行为。购房者不仅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信息,还应该了解售房者的相关信息。但是现实生活中,房屋的状况非常复杂,在购房前,买房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全面地了解交易房屋,查明房屋的产权状态、是否被抵押等信息,以防被骗。

大庆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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