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时需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
买房人在购房上要务必看一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也是确认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为自己以后房屋过户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出示和载明作用。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二是查询作用。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以后,公众有权查阅商品预售许可证。
三是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在房产销售时必须具有的最重要的证件之一。
二、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