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问您关于物管费的事情。我前两天要打算搬进我买的一套房子,去物管登记的时候,物管说加上从收房的时候起算,一共是3000元物管费。我现在才住进来,以前的怎么能算呢。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