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刚买了一套房子,本来还是好好的,各方面也做得挺好的。但是后来才发现房屋的面积跟我买的时候所说的面积不一样。我觉得自己亏了,不能按照登记时的面积来交物管费,我可以拒绝交多的那部分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认清两种法律关系,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的是房屋买卖关系,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关系,二者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房屋质量问题与面积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由于商品房买卖而产生的,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管理费。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由开发商与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解决,如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则构成了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履行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
作为业主,一定要注意住房消费过程中的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委托管理关系,出现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
除房屋交付时存在这个问题之外,在房屋维修方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希望业主能够辨清责任的承担者,避免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互相推诿,应该让承担责任者无法推托,以便业主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