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个小区已经入住6年了,今天突然发现厨房天花板在滴水,橱柜已经变形,请物业联系业主说是在外地,几天内回不来,并且拒绝协助进一步解决,态度也很恶劣。报警后警察说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楼上的业主回来。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所受损失自己承担吗?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
若楼上仍拒不执行的,可以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解决。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
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屋面防水为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
《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
管道堵塞为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由上可知,由于居住时间超过三年,屋面防水开发商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