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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实际面积与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不一致怎么办?

咨询时间: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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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今年8月入住了一个新的住宅小区,小区是前年买的,当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是100平米的大客厅三居室,结果到手后房型发生了变化,客厅变小10平米,房子也变成了两居室,整体面积比约定的合同上少了15平米,请问我现在要求退房可以吗?还能够获得什么赔偿吗?

文道全律师解答:

像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当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如果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消费者还有权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相应补偿。

这种情况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

购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购房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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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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