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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是什么,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448人  作者: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要约邀请是什么?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5条举例说明要约邀请的形式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以促成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

(2)要约一般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往往采用对话方式或信函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往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

(3)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要约邀请的内容一般不确定,仅表达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依法,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这里不要将“到达”理解得太过局限,事实上,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就可以了,不管受要约人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比如说,要约以电传的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这种情况下要约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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