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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分别是指什么,如何区分?

此文章帮助了379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什么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法律允许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该合同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较之于《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范围上有所扩大。这类合同有以下特点:其一,它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其二,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主动干预;其三,在变更或者撤销之前该合同是有效的。

二、可撤销的合同是指什么

变更权与撤销权是有区别的。撤销权的行使旨在使合同归于消灭;变更权的行使则并不是使合同归于消灭,而只是变更合同的部分条款。为鼓励交易,《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如果当事人既要求变更也要求撤销的,根据该规定的精神,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首先考虑当事人变更的要求,只有在难以变更合同,或者变更后的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均不利的情况下才应撤销合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位权的行使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不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比如保险金、赡养费等只能附从于人身,不能进行转移、代位行使。如果债务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债权,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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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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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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