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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公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审查的方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5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内财产公证审查的内容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二、审查的方式

1、询问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详细了解与公证事项有关情况。

2、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审查核实。

3、进行调查、勘验,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真相。

4、进行专业鉴定。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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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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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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