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了,总是遭到家庭暴力,他一喝酒就会打我,昨天又对我实施了家庭暴力,把我左眼打的已经肿的走形了,我曾报案3次,警察都只是调解。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离婚,我能得到精神赔偿吗?我们什么家产都没有,和公婆住在一起,没有分家。这么多年几乎都是我在上班,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赔偿吗?
您好!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首先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一般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其次如果您有充足的家庭暴力证据,能够证据证明您遭受了男方的家庭暴力,那么法院是可以要求男方对您进行损害赔偿的,所以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
至于您所提到的财产问题,如果对方无财产您可以在以后对方有财产后,申请法院执行。
在家庭暴力离婚赔偿中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