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我离婚了,与现在男友已同居十年了,他有老婆及孩子三个,我有一孩子在身边,我们在一起从新打拼事业,现在日子还算可以,我知道我们俩个从感情、事业都是分不开的,我也知道这行为是不道德的,我也多次提出分开,可从没有一个结果,他既不离婚又不和我分开,我很无奈,又不想扯破脸皮,我就想了解我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怎么办,怎么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相关规定,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一般是指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只包括同居时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
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房产分割,只能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婚姻律师,这样会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