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男友2009年年底经朋友介绍认识;2010年十月份订婚,订婚时男方给付彩礼钱17000;于2012年元月去我家要好,当时拿彩礼钱11000;之后买三金钱5000;与2011年三月份按农村习俗办理结婚典礼;因我年龄不到;未办理结婚证;当时男方那边也知道;因为年龄的事还问过他们;他们说没事;婚后男方未出去干活;一直留在家里,没有一点上进心,为此我们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而且他性格内向;没主见;而且婚前答应买房却一直都没再提起,我问他他说等几年再买;再去问他就烦了;天天无所事事都呆在家里;我与2012年五月份正式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他却要我退还他彩礼钱33000;因我们结婚时订婚时拿的钱用来买结婚用品花去一部分;三金买了一直在他家放着;至于要好时拿的11000我又在结婚时全部都带过去了;用于我们婚后花销;之后因为他需要用钱;11000在婚内已经花了;我还需要他退还他彩礼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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