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求您解答。 我结婚12年了,可婚前买了一个门面房,我老婆出资100多万,我出资50多万,我老婆一直拒绝把我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请问,那这个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首先,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婚前的财产只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您与对方只能形成债权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离婚的话,对方应该返还您门面房的出资。
但是,对于门面房经验所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