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我个人财产出资并贷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婚后是由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时怎么分?
该房屋仍为你的个人财产,贷款为你的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你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