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是他提供的,结婚经过8年多,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有权分得房屋的一半吗?
您好。最高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中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用的财物,原则上归个人所有。
”所以房子是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经过8年余,你是无权分得房屋的一半的。
新婚姻法取消了对于“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的规定。所以,你无权分得该房屋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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