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丈夫很爱玩网游,每天也不去上班,就呆在家里玩游戏,我想和他离婚。请问一下,一般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啊?我丈夫沉迷网游能否成为离婚理由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此看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沉迷网游只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原因,不能成为离婚理由。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