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征“扬尘费”
- 2009-07-02 09:44: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叶超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7月1日,江苏省开国内先河,在南京、徐州两个试点城市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这一做法旨在把环境压力转变为价格信号,进而成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经济驱动力。
7月1日,江苏省开国内先河,在南京、徐州两个试点城市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这一做法旨在把环境压力转变为价格信号,进而成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经济驱动力。
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污染是现今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三大污染源。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显示,施工工地上的泥土经过汽车反复碾轧,会形成超细灰尘,并在气流带动下飘散到空气中。这一过程中,10克泥土就至少能污染200平方米的地方。现在,类似南京这样的大型城市,一般都有两三千个工地在开工建设,是一个非常大的污染源。
《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扬尘排污费由工程施工单位(工程乙方)负责交纳,而建设(拆迁)单位(工程甲方)则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费用,并将其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江苏省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额与工地性质及防控措施密切相关。一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每月征收0.24元/平方米。拆迁作为扬尘污染最严重的工程,如不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其征收标准是一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1.6倍。
据了解,南京、徐州两个试点城市的环保部门,将对施工工地的排污控制情况定期考核,根据《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细列出的20小项控制要求,确定排污收费削减系数。如果完全达标,则可以享受“零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