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在交通事故损赔案件中,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不外乎两类:
1、伤者本人。
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的受伤者,基于其身体权、健康权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
2、死者近亲属。
因交通事故导致意外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基于死者生命权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
当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提出。
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需什么条件?
交通事故损赔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一)伤者本人:
1、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
2、伤愈后,经依法鉴定构成1-10级的任一等级的伤残。
(二)死者近亲属:
1、死者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包含直接致死及因为医治无效而死亡;
2、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另外需要知道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通事故损赔案件中的表现形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