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做什么
(一)立即、抢救伤者和财产、保护现场。
(二)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三)若被责成向伤者支付抢救费应积极配合。
(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根据调查后的情况,结合交通事故等级标准(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应在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分别在5日内(轻微)、15日内(一般)、20日内(重、特大)做出《道路》,并发至当事人;如果情节复杂,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五)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六)根据责任的大小当事人分别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或者。
二、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取证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二)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三)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四)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五)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六)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