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保险理赔  >  车辆强制保险  >  未投保交强险有什么法律后果,未投保交强险如何索赔?

未投保交强险有什么法律后果,未投保交强险如何索赔?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未投保交强险有什么法律后果

车辆强制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三个月内须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不投保罚款两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投保交强险如何索赔

肇事机动车应当投保交强险而未投保,在2006年7月1日以前也没有投保商业性三者险并且该商业性三者险在 2006年7月1日之后尚未到期且在事故发生时仍在保险期间,即机动车没有交强险也没有视同交强险的三者险。此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承担并非直接在当事人之间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担。

首先应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交强险责任,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因为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法定责任。如果肇事机动车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则该交强险责任就应当由肇事机动车一方自行承担。

例如:交通事故发生后,假定受害人的损失总额为5万元,即在6万元的交强险最高责任限额范围内,则该损失应当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车辆强制保险是对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对于本车乘车人受到伤害的,并不适用这一车险,但是如果车辆投保了座位险,可按照合同约定对本车的乘车人员适用座位险,对于人身损害适用多买多赔的原则。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车辆强制保险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强险多少钱,机动车交强险什么意思,什么是交强险,汽车交强险在哪交,交强险费率,交强险过期,交强险价格计算等车辆强制保险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