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面额为200元的假货币,即不存在与伪造货币相当的真货币,那应该怎么定罪??算是伪造货币罪么??
您好!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伪造货币”,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货币的行为。
本条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外币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货币,既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货币,还包括可在中国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英镑、马克等,以及在中国尚不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如卢布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是出于何种目的,使用何种方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伪造货币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伪造的货币与真币相似,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有能力替代真币执行流通功能,但是正常人一般不会承认200面值的货币,200面值的货币不会在市面上流通,没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