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从毕业到现在在我们公司干了半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得到补偿?朋友跟我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一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你的行为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如果你对上述解答不是很满意,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认真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