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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有什么不同

咨询时间: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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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你好!我姐夫是一名医生,最近出了重大医疗事故,有位病人死在他的手术台上,病人家属不依不饶,最终,我姐夫被公安机关叫去谈话了,听说是构成非法行医罪了。请问,我姐夫的行为犯罪吗?

韩宝玉律师解答:

首先,如果你姐夫是一名真正的医生,那么他不可能构成你听说的非法行医罪。

如果你姐夫构成犯罪,也只可能是医疗事故罪。

下面来讲讲什么叫医疗事故罪:一、什么叫医疗事故罪(一)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有什么不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

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

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依我看,你姐夫的行为不一定涉嫌医疗事故罪,你们不用太悲观。

如有需求,可以来我所找我,我们非常擅长医疗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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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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