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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都有什么,劳动者补偿金该如何清偿?

此文章帮助了265人  作者: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产债务都有什么?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二)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四)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五)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六)其他个人债务。

二、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该如何清偿?

经济补偿金是我国劳动法上一项极有特色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和目的,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特定补偿义务。根据我国的立法原则与立法精神,笔者认为劳动的经济补偿金应列入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劳动者相对于国家机关、债权人而言是弱势群体,正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我国有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即将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就是补充了以往立法对工资的模糊概念,澄清了人们的认识,是法律修订科学化的体现,也是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的体现。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以及有关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列入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我国,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就对被继承人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就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是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超出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继承人没有偿还的义务。而此时还债的钱是被继承人财产,而不是继承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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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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