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赏女主播七万被弃

民警询问得知,于某一年前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一位女主播,被女主播所吸引。为了引起对方注意,他开始在平台账号内充值,并不断地为该女主播刷礼物,金额也由少至多。于某的“付出”终于引起了主播的关注,两人的互动越来越频繁,私下里互加了微信。经常聊天、问候,渐渐地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网络上相处一段时间后,于某出手更是阔绰,到了特殊节日还会通过微信直接给女主播送钱。在近一年时间里,于某花费7万元。但最近该女主播认为两人相隔较远,双方不可能在一起,便提出了分手。于某认为自己被“骗”了。
属自愿合法消费无法讨回?
听了于某诉说,让民警意外的是,于某一年期间打赏了7万元,至今两人一面都没见过,平时都是通过微信、平台直播联系。民警告知,如直播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他通过充值、刷礼物的方式与主播互动,属于合法消费行为。
现如今各种网络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然而平台质量,主播素养却良莠不齐,唯一相同的是主播们会想方设法的吸引大家的注意,以各种方式诱导大家为主播刷礼物,因为礼物对于主播来说可以变现,就是收入,为此主播们可没少下功夫,要不就是日日精心装扮,或甜美可人或娇艳妩媚,总之一定要俘获你的心得到你的钱,要不就是行为出界做出常人无法理解甚至是有违道德公序良俗的举动,俘获人们的猎奇心理,再或者以交友名义暗示访客为其刷礼物可以获得单独连线或者线下约会的殊荣,而真正身有所长靠才艺征服众人的主播却寥寥无几,于是许许多多宅男纷纷竞折腰,栽在了这些美女主播手里,然而这些打赏话费是自己自愿送出的,并非受他人胁迫或威胁,所以要想讨回这些钱实属难上加难。
所以警方在此提醒大家:网络直播平台良莠不齐,应注意仔细甄别,不要过度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充值打赏要有度,以免上当受骗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