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做生意借了他人五万元钱,但是对方害怕朋友到时候还不起钱,于是提出要我朋友提供保证人,于是我就做了保证人。想问一下主合同当事人如果未通知我自己就变更主合同的话,保证责任我还需承担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主合同当事人私自变更主合同,保证人还有责任吗”这个问题。
一、所谓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又考虑放贷资金的安全,一般是在有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时,才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二、主合同的变更,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保证人所保证的是原合同的债权债权关系。
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亦即保证人未对新的合同同意保证的自然不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达成还歉延期协议后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批复”中就有类似的规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