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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如何放弃专利权

此文章帮助了354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授予专利权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授予专利权的通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之前,专利局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通知申请人。

2、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的同时,应当作出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

3、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含授予专利权决定),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应当制作专利证书,进行专利权授予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的准备。

二、如何放弃专利权

1、主动放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2、被动放弃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得早于一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及授权五个阶段,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因此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如专利申请人对此未作说明,将会造成其发明专利不能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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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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