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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法律汇编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此文章帮助了340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的归属会因为作品性质不同而不好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作者共同完成的作品,那合作作品著作权归谁?法律汇编是常见汇编作品,法律汇编受著作权法保护吗?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作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

1、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出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单独行使的,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其他合作者。

2、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作者享有双重著作权,即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又分别对各自相对独立创作的那部分享有一定限制的著作权。如一首歌的词和曲分别由两人在合意的前提下共同创作,词作者可以单独将词发表或使用,曲也可以由作曲者自己或许可他人演奏。

二、法律汇编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是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的汇编者在对材料的选取和整个选集的编排上,倾注了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体现了汇编者的思想、观点和独特构思,因而汇编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汇编人对整个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不能仅因为选取的材料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就否认整个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纯粹的以数字或时间顺序将事实予以罗列的汇编成果,一般不认为其含有汇编人的创造性劳动,因而也不被认为是汇编作品。

因此汇编法律时,如果对材料进行了针对性选择,并有其独特的编排顺序,则该法律汇编属于汇编作品,汇编者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他人不得侵犯其对该整部作品的著作权,但汇编者也无权阻止他人对其选入的法律法规文件重新进行编选。

以上就是对合作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和法律汇编受著作权法保护吗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著作权归属对作者来说十分重要,这是权利人行使权利处置权利的前提,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著作权归属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用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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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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