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与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成为合作作品的条件有哪些?按照作品性质,合作作品可分为哪几类?这些问题的答案,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
一、成为合作作品的条件有哪些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二、合作作品可分为哪几类
合作作品可分为两类:可分割单独行使著作权的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使用著作权的合作作品。
1、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中被称为合成作品或结合作品(collectiveworks),不属于合作作品。
合成作品的组成部分均为独立的作品,可以称其为作品的合成的一种形式。作品的合成还应包括由作品组成的汇编作品以及由作品组成的而不具有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的数据库,由于后者不是作品,在此不予讨论,这里仅研究合成作品与前者的关系问题。
由作品组成的汇编作品是指对若干作品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它与合成作品的区别在于:作为组成部分的作品的作者在创作时的意思。如果其创作是为了将其作品合并为相互依存的单一整体作品的意思,则为合成作品;如果其意思发生于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其作品与他人创作的作品则产生汇编作品。
2、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中被称为共同作品或整体作品(jointworks),是指两人以上创作的、统一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认为这才是合作作品。
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构思和确定编写提纲、分工写作、统一定稿,由于思想观点相互渗透,以致虽有写作分工,也无法确定哪一部分属于谁的创作,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共同作品与演绎作品的区别亦在于作者在创作时的意思。如前所述,演绎作品不因原有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而使其成为合作作品。
以上就是成为合作作品的条件有哪些,合作作品可分为哪几类的解答。合作作品的成立条件,合作作品的分类关系到著作权人的数量,行使著作权的限制。是共同创作作品的作者及辅助者必须要清楚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引起著作权纠纷的,可以委托知识产权律师与其他权利人协商处理。